壽命是自己一點一滴努力來的(五)


阿母,您到底是誰?

一九六七年中秋節,我剛坐完月子不久,我要求外婆准我出門到三重找我失散的大女兒。我直覺地以為今天是家家團圓的日子,一定會全家出來賞月。我站在天台戲院門口,這是三重人潮的交集點,我注視著來來往往的行人。這時,遠方有一大堆野孩子,跟在一個老太婆後面,一邊起哄,一邊揀拾路上小石子來丟她,而這老太婆也頻頻拿著竹子趕這些淩虐她的野孩子。

這老太婆逐漸往我這方向走了過來,我發覺這老太婆瘋瘋顛顛,自言自語地,時而亂嚷亂叫,時而大哭大鬧,那一身破破爛爛的衣裙,連羞體都遮掩不住,從臉上到腳底下,又黑又臭,隨著秋天的寒風,那種難忍的氣味,使周圍的路人,個個拿起手帕,緊緊捂住鼻子,向四處躲躲閃閃。

突然,這老太婆走到我面前,一陣放聲大哭:「女兒呀!阿母找你好苦呀!」

只聽噗咚一聲,她竟然跪了下來,雙手很用力地摟抱住我兩腿;怕我會跑掉似地,我幾乎快站不住腳了。她看來有點歇斯底裏,一會兒大喊,一會兒大叫,好像死了親人一樣。這時,路人看熱鬧的越聚越多,我好尷尬,但我兩腿被她抱住,簡直無法動彈。我說:「我不認識您,請您馬上放開我好嗎?」

但她根本不理不睬。她說:「女兒呀!阿母找你好苦呀!你不要再跑了,今天一定要答應跟我一起回家,不然,我不放人,我們兩個一塊死在這裏算了!」

我兩腳都快麻木了,她還是死抱不放,我想,能跟瘋子講出什麼道理來嗎?

看熱鬧的人,越聚越多,大家都說我這女兒太狠,怎麼連自己老母都可以不認呢?而且,自己打扮得這般漂亮,卻讓自己老母這般襤襤褸褸,破破爛爛呢?

我看情勢不妙,便只好答應了這老太婆,請她放開我兩隻腳,我才能走路,跟她一起回家。我與她並肩而走,或許怕我溜掉,她一路扣住我的手腕,由於太用力,弄得我好痛,但我不敢叫,即使我沿途有好幾次都想吐,也不敢呃出半點聲來,我好怕傷害到這老太婆,因為她真的太過可憐了。

大約一個鐘頭左右吧!我們走到了三重的一處大垃圾場。她的家是一塊破布圍起來擋風的小違章,搭在垃圾堆上,無論是躺的、坐的或蓋的,可說內部什麼也沒有。

這裏各種難聞的氣味都有,到處死狗、死貓、死豬,發出陣陣屍臭,令你無法忍受,幾乎窒息。老太婆用她那雙翻垃圾的骯髒手,好親切地摟住我,抱住我,一會兒哭,一會兒笑,那種近乎碎肝斷腸的呻吟,令人不寒而慄。真沒想到,她已瘋顛到這般悲慘的地步。我知道,我是不能再刺激她了,我小心翼翼地順著她,想閃也不敢閃,想躲也不敢躲。

「來,阿母抱一下,好久沒有看到你了,讓阿母摸摸!」

我想,天底下竟然有想女兒想到發瘋的可憐母親,而我呢?萬一我找不到我大女兒,我也會跟她一樣悲慘下場嗎?

古話說,「同是天涯淪落人,相逢何必曾相識」,在她激動到不能自己的撫撫摸摸中,我更意識到她的內心已千瘡百孔,已經不能再忍受些微的傷害,縱使不經心的話也一樣,當然,她也已無法承受再度失去寶貝女兒的嚴重打擊。

所以,除非見死不救,我這寶貝女兒的角色,已成了今生義不容辭的份內事。我想到師父的悲心慈腸,和師父期勉救苦救難的句句叮嚀,我知道我對這老太婆已責無旁貸。

於是,我決定在她有生之年,從此充當她的寶貝女兒,以盡一己之所能來安慰她,來為她療傷止痛。我隨便她愛怎樣就怎樣,要摟就摟,要抱就抱,我是別無選擇,既然碰上了,就乖乖認了。

當天,我很晚才走。我到巷口叫了一些麵,喂她吃。我告訴她,我要回去帶行李,明天再來與她一起生活。

回到外婆家,全身陣陣惡臭,外婆以為我掉到鄉下人儲存水肥的大糞池裏,我只有默默點頭,什麼也不敢說。那一晚,我一直嘔吐到天亮,連肚子裏黃黃青青的水,都吐光了。

第二天上班,到了辦公室,我們全體同事都還人人捂著鼻子,覺得我身上有難聞的陣陣惡臭,大家都叫嚷著,受不了啦!

我向公家借支了一筆錢,利用中午休息時間去附近租了一間小房子,並買了一些日常生活用品,包括棉被、衣服、臉盆、肥皂……等等。

下了班,我請有善心的同事助我一臂之力,開車到三重垃圾場把老太婆接到我租的那間小房子。結果,見了面,這老太婆竟然不理不睬,跟從來不認識的陌生人完全一樣,她根本不認識我,這下,我真愣住了。回家後,我請教我的一些朋友,她們也不曉得為什麼會如此,才隔了一夜,便把摟摟抱抱的親情全忘了。

後來,我又天天去站在天台戲院門口等著我失散的大女兒,而這老太婆也幾乎天天路過同一個地方,但她一次又一次,都只不經心地望瞭望我,就一點反應也沒有地走過去了。而我呢?想到天氣一天比一天冷,總忍不住為她著急。然而,瘋子就是瘋子,又能怎樣?

有一天,我一樣站在天台戲院門口,而這老太婆也一樣地走了過來,突然,她又一個箭步跑了過來,好緊好緊地摟住我,抱住我,又歇斯底裏地像哭喪一樣地大哭大鬧起來。而我也有了上次的經驗,乖乖地陪她回垃圾場。

當天深夜,我仍然在巷口叫了一大碗熱麵,切了幾片肉和鹵蛋,慢慢喂她,等她吃飽了,才離開。她說:「你這次可一定要再回來,不能騙我唷!」我點了點頭。

回到外婆家,又一次跟跌到澆水肥的臭茅坑一樣,令人捂緊鼻子,也難以忍受。外婆很不理解,我為什麼會這般狼狽。

第二天,下了班,我再度央求有善心的同事,陪我一道去三重垃圾場接她,但跟上次一樣,她根本不認識我是誰,連帶去的冬衣,也不肯讓我換,真是又倔又強。這樣一連好幾天,我還是站在天台戲院門口,而這老太婆也還是只對我望瞭望,就一點反應也沒有地走了過去。但她真不怕蕭瑟的秋風嗎?

有一天,我一樣站在天台戲院門口,這老太婆又突然地急速跑了過來,摟住我,抱住我,而我也別無選擇地陪她回垃圾場,她摟摟抱抱,好是溫馨,一行行眼淚滴濕了我冬天厚厚的衣服。當然,我仍然例行公事地在巷口叫了一大碗熱湯麵,一小碟子的肉和蛋,喂飽她以後才離開。

可是,秋末了,她一身這般單薄,我怎捨得丟下她呢?垃圾場一片空曠,刮起風來,特別凜冽,她真受得了嗎?
回到家,外婆看我又一身臭臭地回來,好是生氣:「別再穿這件衣服了,每次穿這件衣服出去,都跌得一身臭臭地回來!」

我猛然驚醒,原來,這老太婆記憶中的女兒,穿的正是與這款式相同的衣服,有了這衣服,我才像她女兒。啊!我懂了。可是這件衣服每次都沾滿一身糞便汙穢,即使換洗,也得在大太陽下晾好多天才能吹盡陣陣惡臭,不換怎麼行呢?

我似乎知道問題出在哪裡了。我好高興,因為我總算有辦法接她回家了。

一周後,我和我那善心同事又去三重垃圾場,由於我穿著的是那件她念念不忘的衣服,她一眼就認出我來,她好高興,又摟又抱,簡直哭到不成人形,我很不忍心,不自禁地依偎到她懷裏,不停地安慰她,終於她答應跟我回家了,

我把她接到我租的那間小房子。我先幫她洗澡,換衣服,然後一樣叫點吃的來喂她。當晚,她就在這兒住下來了。這一晚,我守到天亮,她睡得好熟、好甜、好安祥。我兩眼不停地注視著她,我不禁哭了。唉!天底下,竟然還有這般可憐的人!

我這件衣服,是拯救這老太婆的唯一信物,所以,我每天一換洗,就馬上快速用熨斗燙乾,然後隨時帶在身邊,以備前往照顧老太婆時,母女相認之用。

我請了一位歐巴桑(指保姆),全天候代我照顧她,我又柔言細語地一次再一次告訴她:「阿母,我要上班,不能天天在家裏陪您,但我每兩天,一定會回來看您一次。」

她什麼人都不要,她只要我這女兒。她要我親自幫她洗澡、換衣服、按摩、擦藥,並要我帶她出外逛街散步。我想,我這寶貝女兒應該是她唯一的親人,也是心肝肉。

或許住垃圾場太久,很不衛生,她一身是病,而且脾氣非常之壞。偶爾有些時候,她像正常人,但大半時候,都是神經錯亂地頻頻發作。我屢屢跪著挨她的毒打,直到她心滿意足才肯干休。每次毒打我一陣後,她總是責問我:「看你還敢不敢背著我這老母,跟男人偷跑,而且竟敢丟下我,久久不回來,你好大的膽子,以後還敢不敢?」

我知道她實在不能再受任何刺激了,所以,隨她高興,愛打就打,愛罵就罵,只要她不再可憐就好了。我想,或許她一肚子怨氣,能越早發洩光,她就能越早清醒,我好期待唷!真的,挨點皮肉之痛,又算什麼?

我每次挨打時,或挨罵時,我都跪著,一邊哭,一邊道歉,更一再賠不是,一再認錯,就這樣,好多次我發覺她開始有了一絲絲的笑容。她似乎已經懂得笑了。這些年,我每每遍體鱗傷,但我看到她一天天地恢復正常,我總感到無比的欣慰,十分值得。

我從小便罹患地中海貧血絕症,時常要輸血排鐵。可是有一次我忘了輸血,竟因為缺氧暈厥而成了植物人,在太平間躺了整整十一個月,才甦醒過來。當時,所有親人都以為我快死了,沒指望了。

我成了植物人的這段沒有知覺的死日子,當然,這老太婆也斷了金錢上和生活上的定期接濟,而花錢請來的歐巴桑,看我一連失蹤好多個月,也不告而別了。

我甦醒後,到那小房子時,早已另租了別人,而那老太婆也已不知下落了。

我到過三重垃圾場好多次,都找不到她,也請教過警察單位,一樣沒有訊息,即使報了失蹤人口,也沒有什麼下文。關於,這老太婆,我始終不知道她是誰,也不知她女兒是誰。以前,我請求過各地警民服務機關幫忙查尋她的家人,但好多年,一點消息也沒有。

我問過她:「阿母,你叫什麼名字?住哪裡?阿爸叫什麼名字?做什麼行業?」

但什麼都問不出來,她已錯亂不堪,說出來的話,幾乎全是神經病患的胡言亂語,問也白問。所幸,皇天不負苦心人,我終於在台北近郊的一處偏僻垃圾場意外地發現了她,但可憐的她,已經病倒了,而且病得很重,奄奄一息,又瘦弱,又憔悴。

她遠遠看到我,好是高興,一再勉強掙扎起身,緊緊抓住我,一樣又摟又抱,哭聲十分淒厲悲慘,令人不寒而慄。似乎這段日子,她著實受盡了不少委屈。我仍習慣地依偎在她懷裏,安慰她,並立即在松山靠近山腳下租了房子,把她接回奉養。

我想盡辦法,延請高明的中西醫師來為她治療。她沒有名字,沒有身分證,沒有勞保,昂貴的醫藥費、看護費,好幾次,幾乎使我破產,但我已分不清她是別人的阿母,還是我自己親生的娘了。

大約五年左右,她都臥病在床,全身癱瘓,沒有能夠再爬起來,加上感染病毒,始終高燒不退,惹致不少併發症,很令各科大夫束手無策,我轉院再轉院,想盡辦法來尋求奇跡,希望能有一位華佗再世的名醫,可以真正治好她的病。

我請了長假,分分秒秒守在病榻旁,陪著她,侍候她,豈奈,天不我予,仍告醫藥罔效。一九八一年,她終於倒在我懷裏,緊緊抓住我的手,咽下了她最後一口氣,而依依不捨地與世長辭了。我呼天不應,搶地不靈,只好在捶胸頓足的哀傷中,以她親生女兒的名義,為她辦了後事,並依照本省習俗,為她服喪。墓碑上:「親娘無名氏之墓。」

此後,一七接一七地過去,直到做完百日,不知為什麼,我仍然每天痛哭不已,一直哭到我都瘦了一身肉,還是哭。真的,我好想她,而且時常夢見她,似乎她已是我生命中不可欠缺的一部分,但樹欲靜,而風不止,悔恨交加,又有何用?我們母女倆,已經分不開了。

超渡時,我哭著問做法事的道場師父:她會認出我不是她真正的女兒嗎?她會知道她叫做無名氏嗎?可以讓幽幽孤魂,回到她自己的親人和家人身邊嗎?

或許她一上了天,便回復清醒,早就什麼都清楚了,當然她也不會再要我了,那我一七接一七地,一年接一年地祭拜她,這樣還有用嗎?這一生,除了外婆,她應該是這世上疼我最深,也是愛我最真的人。她的摟摟抱抱,撫撫摸摸,使我瞭解什麼是媽媽的手,什麼是媽媽的心。

屈指算算,總共我奉養她老人家大約十四年。很可惜,這中間我成了植物人十一個月,使她再度流落垃圾場,而一病不起,否則,她的晚年一定可以更幸福,也一定可以活得更長壽。雖然,我不知道她真正的年齡,但以她的女兒年齡大致與我相當,加上她那般衰老,應該至少長我三十歲吧!

不少人問過我,她是誰?我都堅定地說,她是我親生的媽,但她到底是誰,我真的一點都不知道。這十多年來的朝夕相處,我只有一點是絕對可以確定的,也是我真正可以知道的,她與我血脈相連,是貼心窩心的親娘,是阿母,而我則是她失散多年的不孝女兒!

補注一:寫這篇文章,整張稿紙都滴滿淚水,但我還是強忍內心的悲慟,把它寫完。

補注二:我奉養這老人家,前後大約十四年。前期為從第一年到第九年,而後期則為第十年到第十四年。前因為神經錯亂時常發作,引起左鄰右舍害怕,屢屢被檢舉。

可是,她來路不明,又無任何身分證件,根本沒有辦法移送公家收容所,即令神經病院也拒絕這種病患。我告訴這些人,她只聽我這女兒的話,如果我不在她身邊,她會頻頻發作,而且瘋瘋顛顛,非常危險,誰也控制不了她,包括她自己。

她脾氣很壞,很焦躁,對任何人都懷著深仇大恨,甚至非常恐懼。我常想:我是她女兒,她很疼,所以,對我發作都似乎還有分寸,然而,我這女兒都已幾乎無法忍受,何況是外人或神經病院或收容所,會有誰能禁得起她的攻擊和完全失常的粗言惡行?

我聽說神經病院都習慣使用電擊來制伏這種失常的神經病患。但她是我阿母,天底下哪有女兒把自己親娘送去給殘忍的外人電擊的?母女連心,電媽媽的時候,真不會痛在女兒身嗎?

為此,我與管區與里幹事以及左鄰右舍等爭執很久,我都不讓這老人家離開我。請問,她如果是您親生的媽,您真捨得得把她送進收容所、醫院,而讓她在舉目無親的可憐情況下,孤孤單單地被陌生人欺壓蹂躪?讓她被人電擊嗎?

她是我媽,就是我媽,即使瘋到不知道她自己是誰,也還是我媽。她可以瘋,但我能瘋嗎?她可以不知道,但我能不知道嗎?

補注三:《聖經》告訴我們,要「凡事包容,凡事相信,凡事盼望,凡事忍耐」,因為真正的愛是永不止息的,是永不變質的。這世間,能令我們常存到如今,而不致被天地所滅的,總共有三樣:有信、有望、有愛,而其中最大的,就是:有愛。

天主諄諄告誡我們:內心沒有愛,是盲;眼神沒有愛,是瞎。即令世間一片光明,對心盲眼瞎的人,仍然是永遠的黑暗,一生都在絕路上痛苦摸索。

補注四:對沒有愛的陌生人,這老人家或許只是垃圾場中,人人所不屑的臭垃圾。但她與我之間,因為彼此有愛,一切欠缺,都自然變得如此圓滿完全。愛是神,不是人,所以,人會發瘋,愛不會發瘋。她對女兒的愛,不但很真,而且很深,很令人震撼,是值得我孺慕一生的好母親,也是我心目中的聖母化身。她的死,使我一連好多年,幾乎夜夜哭泣到天明。


老天爺沒眼?

一九八一年,大約五、六月間,天氣很悶熱。孩子們想出去走走,而我也想順道去日文書局找些最新出版的編織手工藝教材。我們經過衡陽路交通銀行走廊,忽然跑出來一位老先生,要我給他算命,我搖搖頭,也擺擺手,一再地拒絕他,沒有想到這人竟然變得好頹喪,似乎有難言之隱。

大女兒(附註)不忍心,便拉扯著我的手:「媽,給他算算命好嗎?捧個場,讓他賺點錢好嗎?這老伯伯好可憐唷!」

我本來很討厭算命,對這些擺地攤的江湖術士,也從來沒有什麼好感,但孩子們的慈悲善良,使我不敢見死不救,只好讓孩子們拉扯到算命老先生的攤位上。算命老先生端詳了我很久,看過我的雙手,也一一看了我每個孩子的雙手。他說:「不用再看下去了,不必收錢,萬般皆是命,半點不由人。」

我的孩子們很過意不去,堅持要我給這算命的老伯伯一些錢。我從皮包裏拿出三千元來,雙手恭恭敬敬地奉上薄儀,但這老先生比我更堅持,他一定不收我的錢,這樣一來一往,幾乎把孩子們給急哭了。最後孩子們一齊苦苦哀求這位老伯伯,告訴他這不是算命錢,這只是孩子們孝敬他老人家的一點點小小心意罷了。

這算命老伯伯終於收了下來,突然兩個眼眶紅紅地摸摸孩子們的頭,他哭了,他喃喃自語地念念有詞:「唉!老天沒眼,老天真是沒眼!」

孩子們跟他說再見,他揮揮手,卻一句話也說不出來,神情顯得非常哀傷。

後來,我們路過新公園,看到大門口圍觀了一大群人。孩子們愛湊熱鬧,一個箭步便趕上前去,鑽進去大人牆的夾縫。沒多久,孩子又跑回來,硬拉我去看。我總覺得人多的地方不要去比較好,但孩子們一直吵個沒完,我只好跟著前往查看究竟。

原來,有位太太跪在地上,向大家求救,她的孩子出了車禍,在台大醫院急救,需要一筆巨款。我這些寶貝兒女又走不開了,他們一定要我伸出援手,還告訴那位太太:「不用跪了,我媽來了,她一定會幫您忙的。」
他們合力把那位太太扶了起來。

我那天不但身上所帶的錢全給掏光了,還向鄰近開眼鏡行的客戶周轉了一筆巨款,陪那太太到台大醫院繳清所欠龐大醫藥費。這些事都辦妥當了,孩子們才肯放過我:「媽,謝謝您!我們不再找您麻煩了,我們回家吧!」

一個月後,我們家突然四面八方全是大小螞蟻,成行軍隊伍,向我們家一路攀爬過來,佈滿我們家每一片牆壁,我怕踩到他們的行列,趕緊去買了二十多張小板凳,排出一條條康莊大道,遍撒白糖及其他食物,還灑一點水,來犒賞他們一路行軍到我家作客的辛苦。

孩子們看螞蟻密密麻麻地佈滿整個屋子,好是害怕,連辦公室的小姐,也非常害怕。但孩子們都很聽話,不敢傷害他們,也不敢打擾他們。孩子們知道「來就是客」,也知道待客之道。就這樣,約莫十來天,螞蟻一群群地蜂擁而來,幾乎擠破了我們的家。夏天真的到了,孩子們全放暑假,也全留在家裏,而我忙進忙出,總抽不出時間來陪孩子們度假,只好找辦公室的小姐來幫忙照料孩子們的功課和日常生活。

有一天,我去開會。電視上正在播報新聞。據說,臺北市中心地帶,靠仁愛路段,正發生一場大火,十分猛烈。由於我正在主持會議,沒有辦法分心去聽清楚到底什麼地方出了什麼事。直到下午四點半左右,我們散會了,我才隨著愛看熱鬧的同仁,一起前往火災現場。

路上,我問開車的同仁,「我不急著回家,我要去看哪裡發生火災,您為什麼往我家走呢?」

那同仁沒有回答。或許距離火場不遠,我們很快就到了。

鄰座的同仁,把我搖醒,我可能太累,竟然在車子搖搖晃晃中不自覺地睡著了。

我一張開眼睛,突然哇地大叫一聲:「這是我家呀!!」

我顧不了一片火海,便往三樓沖,但消防隊員和警察先生制止地抓住了我。

「我的孩子呢?我的孩子呢?」

後來,消防隊為我噴灑出一條小小火巷,緊急派了三個人陪我上了三樓。我們家的門已烘得熱騰騰地,不能碰,也膨脹到不能開。消防隊員用力把門敲破,踢倒,我們才小心翼翼地側身閃了進去。裏面全是濃煙,什麼也看不到,我大聲哭喊著孩子的名字,一個一個叫,但卻一點聲響也沒有。這下,我已兩腳酸麻人也快暈倒,我真的快瘋了,我真的撐不住了。

突然,消防隊員踩到一堆人,原來,我的孩子摟抱成一團,嚇昏在地上剛買回來的舊書堆上,辦公室小姐則躺在另一端。消防隊員、警察、還有我,合力把小孩子及辦公室小姐背下樓急救。

很幸運地,嗆傷不重,當天夜晚,便完全回復清醒了。消防隊員說,地板燒得那般燙,連書都烤焦了,要是嚇昏後直接倒在地板上,這些孩子應該全成了焦屍,沒有可能存活了。消防隊員說:「您們家道德一定很好。」

大火撲滅後,左鄰右舍的樓房,全毀了,沒有倖存的,我們這一棟,從一樓、二樓直到最頂樓,也全燒光了。但很意外地,大火卻跳過三樓我們這一家。消防隊員說:這一樓煙霧彌漫,想噴水都看不清楚這房子有三樓,好像消失了,所以,這一樓連半滴水也沒噴到。

我想,我屋子裏有十多萬冊珍貴藏書,如果噴了水,我今天就一無所有了,而那遠道前來我家作客的螞蟻,千軍萬馬,也必全部死亡,那就太可憐了。又緊緊毗連的左右樓房全陷入火海,把我家的牆壁,及靠壁的角鋼書架全高熱燙軟了,所有的書也烤焦冒煙了,但卻未燃燒。

消防隊員說:「這是奇跡,怎麼有可能呢?」然而,這些書要真的悶烤到起火,而真的燃燒起來,那我家還可能有活口嗎?我家屋子裏滿滿地全是書,這可是最容易著火的紙耶!

圍觀的群眾爭先恐後地搶著告訴記者說:「三樓剛剛在濃煙中消失了,而且在濃煙中,可以看到穿白色衣服的人在空中灑水,並且把火撥開。」

隔壁樓房的人也跑來了,他們與我相接的三樓裏,放置有三筒大鋼筒的瓦斯,大火時,大鋼筒全在高熱下熔化成一團團的圓球,但為什麼沒有爆炸呢?如果爆炸了,我們家四個孩子和辦公室小姐,豈不個個粉身碎骨!我聽了,整個背全涼透了,一身直冒冷汗,真的好險唷!

九月開學,孩子們要買鋼琴教材,我們又一齊到衡陽路。

當我們經過交通銀行走廊時,突然前面竄出一個老先生,張開雙手,一下子緊緊摟住孩子們抱著不放,很激動,又很吃驚地問:「您們怎麼還活著?您們怎麼會沒事?』』

他鐵口直言不諱地說,我命中根本沒有半個子女,過了這夏天,所有的孩子都會葬身火窟而死。他看我的孩子都很慈悲善良,所以,覺得老天太不長眼睛了,那天我們走後,他甚至哭到不能不收攤而回家休息。他很捨不得我這些孩子死掉。但他愛莫能助,束手無策。因為「閻王註定三更死,誰敢留人到五更」,他說:「我哪有這種留人的本事呢!」他很慚赧疚歉。

我告訴孩子,應該稱呼他爺爺,何況這位老先生在台灣無親無戚,就把他當做自己親生爺爺吧!他這般疼你們,也曾這般深情地愛過你們。說不定就因為他的眼淚,你們這些孩子今天才能大難不死,而僥倖地活了下來。

那一年,我的孩子最大的還沒小學畢業,最小的還沒入幼稚園,二女二男,一共四個。

最後,關於堆在地板上的舊書,是我們家孩子最討厭的,時常擋了他們的路,真是礙手礙腳。但這些書是我為了幫忙舊書攤一位生活困難的老先生,把他賣不出去的廢書,全數給包了下來,以免他老人家捨不得丟,又沒人要,整天搬上搬下,而把自己弄得太過勞累,傷了身體。沒想到這些書卻救了我們一家大小五條人命。

人的一生,總有一些料想不到的意外事,完全無法做合理的解釋,或許這就是我們人所說的神吧!所以,人的營謀計算,時常會失靈,時常會失策,因為人總忘了老天也有一算。

我這一生,一路走來,深深領悟到人的渺小,我覺得人絕對不可太自滿,不可太自我,更不可太自信。畢竟,人還看不到神,而神對人,卻瞭若指掌。人算什麼?

附註:一九八一年,我大女兒尚未找到,所以只有二男二女,此時之大女兒即後來之二女兒。


裹小腳

當醫生宣告我非截肢不可時,第一個念頭閃進我腦海裏的,便是我太對不起疼我如命的外婆了。我外婆出生在清朝大戶人家,從小便裹著火柴盒般的三寸金蓮,她老人家始終堅持,「身為一個女生一定要裹小腳,才算良家婦女,也才算是淑女」。

我是外婆唯一的香火,第三代只有我這個外孫女,所以,在外婆心目中,我一定要按傳統規矩與祖宗家法把兩隻小腳裹成標準淑女,才對得起陳家的門風,也才能不丟人。

特別是我罹患了近似血癌的嚴重貧血症,如不裹上小腳,一定會觸犯天地之禁忌,而養不活。當時,是日本人統治臺灣的時期,日本政府嚴厲禁止女生裹小腳,違者重罰。

外婆原以為替自己外孫女裹小腳是自己的家務事,可以神不知、鬼不覺,所以,不管三七二十一,便開始為我纏布條、泡藥水,用盡力氣把我的腳裹得緊緊的。

可是,我有嚴重貧血症,要定期抱到醫院輸血,必須出入公共場所,自然很快便被好奇的人發現外婆裹我小腳的愚昧行為,而向警察提出檢舉。

外婆時常被警察抓到警局,但外婆不死心,一次又一次地裹了又裹,簡直把警察大人給惹火了,便警告她如果再犯,就以累犯論處,判她重刑。

外婆好傷心唷!

臺灣光復了,外婆很是高興,因為日本人終於走了,她又可以自由地為自己疼愛的外孫女裹小腳了。

一九四五年,我開始進入小學,每天上課,兩腳纏著長長的裹腳布,腳趾由於浸泡明礬水都快爛了。小學老師看我寸步難行,十分奇怪,才發覺這個年代竟然還有人在替外孫女裹小腳,實在太不可思議了,便又一狀告進警察局,指責外婆淩虐病弱幼童,沒有良心。外婆的心願又泡湯了,更是傷心。

小學畢業,升上初中。外婆說:「你已快成年了,可以自己做主,這下要裹不裹,別人還管得著嗎?」

就在初二暑假,外婆又為我裹上纏腳的長長白布條,又一樣浸泡藥水,再把我兩腳用力捏成一團,讓左右腳,除大腳趾外,其餘四個腳趾頭都並在一起,扭壓在腳板底下,再把足躁弓起來,用古錢固定,以減少長度。

外婆很用心,很苦心,也很細心。畢竟我這外孫女,是她一生僅有的一點希望,她好希望我成為好命的淑女,將來可以享盡榮華富貴,她很努力,只要能讓我幸福的事,她一定努力爭取到底。

我的腳一天天變形,外婆很高興,很有成就感。而我看外婆很高興,我也很高興,把所有裹纏的劇烈疼痛全給拋到九霄雲外了。

放完暑假,我們又開學了。

導師和全班同學都以為我兩腳摔傷或扭傷,幾乎無法自己站立起來,有家人扶著,都還搖搖擺擺。

後來,導師很捨不得我這好學生受這種苦,便叫我到醫務室,請校醫老師詳細作個檢查。這校醫老師解開我兩腳的繃帶,發覺竟然是纏小腳的裹腳布,好是生氣,大罵:「這是什麼年代了,還有這種老古板!」

從此,我的兩腳又裹不成了。警察要外婆寫下切結書,保證決不再做這種傻事。我看外婆很失望、很傷心,我也很失望、很傷心。我告訴導師:「只要能讓外婆高興,我什麼苦都願意受,何況裹小腳也不是什麼壞事,一個願打,一個願換,為什麼不可以呢?」

我想,外婆這般疼我,從小到大,養我、育我、救我,可謂恩重如山,深如海,而我雖然已是十多歲的小大人了,竟然連報答的能力都沒有,甚至連讓外婆了卻裹我小腳的最大心願都一波三折,無法順利實現,實在太對不起外婆了。我告訴外婆,再幾年我就十八歲了,到時我已成年,有自主的行為能力,便可讓外婆好好裹出她喜愛模樣的小腳了。

高二、高三,我功課很緊,整天早出晚歸,幾乎沒有時間讓外婆為我裹腳泡腳,而深山裏的師父也警告我,女生裹了腳,還能攀爬這崎嶇坎坷的登山古道嗎?

上了大學,有軍訓護理課,一當掉便得立刻退學,教官說:「你看過軍人裹小腳的嗎?」

我很慚愧地稟告外婆,我要再拖四年,才能裹小腳。我看外婆有點要哭的樣子,我許久許久都不敢抬起頭來看她的臉和眼。啊!我好慚赧、好愧疚、好悲哀唷!

終於大學畢業,外婆很是高興,我知道外婆眼巴巴地一年望過一年,這下她總算可以滿她多年念念不忘的心願了。

豈奈我剛一踏出校門,竟然又國家考試及格,遵照任職規定,我不能不到陽明山受訓,這樣一拖,又得要大約半年左右,沒有在家。

我請求外婆再等我六個月。外婆似乎又落空了,呆呆地瞪著我沒有什麼表情,我知道我不得已又要再一次黃牛了,我覺得好對不起外婆,不禁自己落下淚來。

不久,我分發了。我報到的第一天便請示長官:「我能不住公家宿舍嗎?我能回去與外婆一起住?我能裹小腳嗎?」

長官很生氣,又很疑惑的訓了我一頓:「當然不行!這是什麼年代了,還裹小腳,想想:女生裹了小腳,還能上班嗎?」

我哭了,我真的很對不起外婆,她老人家一生只有這麼區區一點心願,為什麼會這般困難呢!

我只好厚著臉皮,再度回外婆家,當面懇求外婆原諒。我說:「再幾年,我當了主管,我就可以自己做主了!」

我一階一階地往上升官,而外婆也一年又一年地苦等。可是,再大的官,都有上司騎在上頭,永遠是:「眾人之上,眾人之下」,我哪能做得了主?

一九七一年,外婆九十二高齡,已經接近她生命的尾聲了,又老又弱,她說:「要裹就要快,我要走了。」我直覺地感到外婆的聲音好是沙啞,而且哽哽咽咽,已經低沉到快聽不清楚了。

我知道我已不急不行了,便趕忙上辦公室,再度請示長官。但儘管我千求萬求,一至淚流滿面,泣不成聲,仍然不准就是不准:「這是什麼時代了,還做這種傻事!」

我只好辭職,為了外婆,我已別無他法。因為外婆實在不能再等了。我以最快的速度遞上辭呈,並辦理移交,幾番大小典禮,又留又送,我活像一具失魂落魄的行屍走肉,但無論如何令全體長官部屬惋惜,我這算是真正回到老人家的懷抱裏了。

但一切似乎都太遲了。外婆已油盡燈枯,不能起床,沒有幾天,便真的走了。她老人家真的等太久了。

臨終,外婆被換鋪到大廳前,我跪在她老人家身旁羞怯地用裙子遮蓋住兩腳,這是習慣,多年來每當外婆提到,「小丫頭,這偌大一雙腳丫子,真能見人嗎?」,我總先跪下來,向外婆道歉說聲對不起,並設法把兩腳遮掩到裙子裏。

但這次,外婆已經不能說什麼逗我的話了。她只示意要我向後轉身,背對著她,我提起裙擺,照著轉,正要放下裙擺來遮蓋兩腳時,我似乎感覺到有只手,正有氣無力地掙扎著,並且一再試圖觸摸我的腳,但才微微地碰了一下子就沒動靜了。我感到有異,猛然回頭。啊!原來外婆已經斷了氣了。

我哭得死去活來,不停地嘶喊著,「外婆!外婆……」,但一次又一次,我哭暈了又醒,醒了又哀痛暈厥,卻仍然沒有聽到外婆像往日一般親切回我應我的慈祥聲音,我好傷心,不停地自言自語:「外婆,您是在生我的氣嗎?」

我默默地跪著向外婆懺悔,我向外婆稟告我一定會自己自動把兩隻小腳裹好纏好,然後來到墳前祭拜,以告慰她老人家在天之靈。

我低垂著頭,含著盈眶的淚水,我想:「我這一生,真能這樣辜負外婆的親情與愛心,就只一雙小腳而已,真能這樣讓老人家區區一點心願落空嗎?就只一雙小腳而已,不是嗎?我真的太不孝了!」

0 意見:

張貼留言


1.本部落格不含"nofollow",多留言幫自己多加分喔!
2.沒有blogger帳號者選擇【名稱/網址】一樣可以留言^^y
3.匿名攻訐、不相干之廣告適用於無條件刪去法,望請海涵:)
4.您可以使用一些 HTML 標記,如:粗體, 斜體, 描述文字
5.勿違反公序良俗XD

注意:只有此網誌的成員可以留言。